作者有話要說:二十馀年如一夢,此身雖在堪驚。這句出自陳與義的一首《臨江仙》,大概是他這輩子寫得最好的句子。
再給我一杯人間天堂2
我去和學校交涉,可是最終也沒能推掉民衆代表這件事,其實也知道不可能,既然是雲天執意要見我,就不可能。我提議讓黃淙和我一起去,他并不願意,學校也不給他假,有一個人在路上陪着我,就是金愛萱,我的課全部推後,她本來還有别的課程,但是她說要回家,也沒人敢反對,痛痛快快給她假條。
“後天就開始開會,開一個星期就回來了,你呢,快去快回,這季節小心你腿上的傷複發,對,帶着止疼藥,感冒藥也帶着吧,以防萬一,在外面吃飯也要多注意,京城比這邊冷,再多帶兩件衣服,别太累了,不要逞強,累了就歇歇,開會這種事情,沒什麼新鮮,用不着天天去!”黃淙唠唠叨叨的替我整理着行李,“明天的車票你裝哪兒了?愛萱那孩子是早晨來家裡找你嗎?”
“為什麼不陪我去呢?”我不回答他的問題。
“京城那個地方,又不是沒去過!你到了那邊,該見誰見誰,什麼都别怕!”他的弦外之音,聽起來有一點苦澀。
我望着他,突然說:“黃淙,謝謝你!”二十二年每天都想說的話,終于說出了口。
他一愣,盯着我問:“你還回來吧?”
“當然了,你想什麼呢?”我笑出來。
“我這輩子算是賺了,花着老婆的錢,住着老婆的房子,居然你還對我說謝謝!”他開玩笑一樣,“我看東西差不多了,你自己再看看,我去拿一件東西,你拿着送給朋友之類。”
“不用了,那些人用不着。”我應着,心裡還是别扭了一下,他非常偶爾會說到錢的問題,開玩笑一樣,但我以為他是在乎的,怎麼可能不在乎,于是他越是這樣開玩笑,我越是覺得歉疚。
“怎麼用不着?禮多人不怪!是個意思。”他說着出門進東廂房去,再進來,手裡拿着一隻青銅爵,是他自己非常喜歡的一樣東西。
這一晚睡得并不好,自從換了這個環境,我就沒有太多回憶的可能,二十二年,再沒踏回京城一步,這樣平靜的生活,讓我難以相信,二十五歲到三十五歲,這十年的時間是屬于我的,那些在刀口上行走的日子,真的是我度過的,那些人真的在生命裡面出現過,又消失了。我誠然已經到了可以平靜面對一些的年紀,可是它們之于我,是不回憶的回憶,竟和幻覺差不多。但是,我要回去,這個概念讓自己一驚,竟然不是去,而是回,仿佛這許多年隻是放逐,那裡才是我真正的歸屬。又要回去,面對那些人,他們真實地存在着,就如同曾經在我生命中發生的一切,他們将再次對我産生影響,而我仍然不能知道,下一步要面對的将是什麼。
火車一路向前,對面的金愛萱笑着給我講她自己的笑話,她沒有特殊出身的女孩子身上的嬌氣——雖則孩子氣重了一點,但不怕吃苦,用她自己的話說,是她媽媽不肯嬌慣她爸爸又沒時間管她,确實,難得她家裡放她出來讀研究生,還讓她坐火車跑來跑去,那個階層的人裡面,怕是沒幾個人家這樣做。這孩子嘻嘻哈哈的,頭腦卻也非常清楚,上課的時候誰也沒有她反應快悟性高,她是金凱和雲影的完美結合,取得兩個人的優點。我突然非常希望我是看着她長大的,是個可愛的女孩子,我會非常喜歡她,一定是的……
“老師,昨天我媽媽打電話來,說她派了車到車站接我們,今天晚上你就在我家吃飯。”她甜甜的聲音打斷了我。
“啊?太麻煩了把?我還是去賓館吧,明天就開始開會了。”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拒絕,沒想過要這麼快就面對這些人,或者,我希望先見到雲天。
“老師,就來嘛,不麻煩,待一會兒派人送你回去不就行了?你來了說不定叔叔和爸爸都回來呢!”她撒起嬌來。
見就見吧,反正是躲不掉的,說不定這也是雲天的安排。我突然想到自己在她這個年紀時,也是剛讀研究生,和家裡關系日益淡薄,和黃淙已經分手,還不認識金凱,和教授的關系還不親近,每天就是做着自己該做的事情,上課讀書,在酒吧裡做普普通通的調酒師,和黃淙保持通信,早晨跑步練拳,是最平靜和單純的時光,盡管身處亂世,但不管世事如何,似乎都不能對我發生絲毫影響。
“老師你在想什麼?”她睜大眼睛看我。
“在想我像你這樣的年齡時候的事情。”
“老師年輕的時候一定很漂亮吧!現在還這麼有風度,一定是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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