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氣呼呼的說:“這年頭付錢的人還不是老大了,你很得意啊。”
這件事給了池琳内心觸動,從小她沒體會過什麼家庭的溫暖,與母親的關系也因為父親去世變得漸漸生疏。她可以說是在打罵中長大的,也因此造成了她對于親情的冷漠,而俊秀的出現讓她漸漸能體會到親人的感覺。
她總覺得世界上隻有她一個人,卻沒想到最後能給她溫暖的是她同母異父的傻瓜弟弟。
這件事隻是一個契機,後面俊秀的再次惹事,讓池琳下定決心甩掉他。她努力忽略心裡的那一抹心軟,想了各種辦法甩掉俊秀,也想過把他賣了算了,但俊秀最後總會找到她,還以為自己在和他玩呢。
可随後突如其來的一件事讓她陷入了困境,智秀在家裡被殺,而池琳被指控為殺人兇手,鄰居的作證,以及在智秀家裡找到的她外套的扣子,一切的證據都表明她是殺人兇手。面對警方的詢問,池琳無可奈何,隻能一遍一遍的重申自己沒有殺智秀。因為她被作為嫌疑犯關押,俊秀也被暫時領進了福利中心。
俞承豪扮演的是一位新人國選律師江浩哲,由他負責給池琳辯護,但他完全是新手,甚至上庭的時候會口吃。面對這樣一位新手律師,池琳再次感到上天對她的不公。
在她陷入絕望,被關押在空蕩又狹窄的監獄的時候,心裡想到的卻是俊秀。池琳拜托江浩哲去看看自己的弟弟,在福利院有沒有受欺負。結果卻讓江浩哲意外從俊秀口中知道一件事,原來俊秀曾經在街上見過智秀,說智秀和一個從她家裡出來的男人在争吵,那個男人還打了她。
江浩哲覺得這是一個線索,順藤摸瓜發現那個男人是智秀的男友,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,他以俊秀的證詞幫助池琳,卻被對方律師指出俊秀是智力障礙的殘疾人,所言不能作為證詞,更不能相信,更拿池琳以前傷人入獄的前科說事,一度讓案子一邊傾斜。
江浩哲帶着俊秀來探望池琳,俊秀開口就說想她了,還從包裡拿出一團紙巾,裡面包着一條生南瓜,說怕她在這裡吃不到南瓜,特意給她拿的。
池琳哭笑不得,心裡很感動,但嘴上還是不客氣,“你這傻子,我最讨厭吃南瓜了。”
在牢裡等待的日子,池琳陷入了無盡的絕望,與第一次入獄不同,那個時候前男友還騙騙她,給了她等待的希望。而現在出去和不出去,一個是面對傻傻的俊秀不知道以後該怎麼生活下去,一個是就這樣認輸再一次關進銅牆鐵壁裡,無論哪一種看上去的人生都不會好過。
沒有人會為她難過,隻有那個傻傻的俊秀還以為她隻是去了一個地方,以後會來找他。
江浩哲被俊秀的單純所感動,他一直為這件案子找新的證據,不僅是想幫助池琳,更是為了證明自己可以做到。終于,在他和俊秀的努力下,找到了新的證據,池琳被釋放。出獄後她決定不要待在這個城市了,也不想去美國找前男友報複。
最後,池琳帶着俊秀去了一個小地方。
“努那,我們去哪兒?”
“去一個可以種南瓜的地方。”
終于在新年前,這部電影殺青了。當然最高興的莫過于權至龍了,本來以為這個新年都不能一起過的。
具星兒又回到了大衆視線,偶爾發點動态,不過都是發的和BOBO還有家虎玩耍的照片,沒工作的時候在家裡逗這兩個小家夥,很好玩啊。
本來權至龍和具星兒兩個人窩在沙發裡,讨論着今年新年把奶奶接到首爾,兩家人一起吃飯呢。結果一個電話打亂了他們原有的好心情。
具星兒接到宋大叔的電話後,臉上的表情就變了,權至龍也皺起了眉頭,不知道那邊的宋大叔說了什麼事。
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
挂了電話,權至龍摸了摸她的頭,“怎麼了?發生什麼事了?”
具星兒苦笑了下,打開手機,翻到最新出的新聞給他看。
權至龍看着那篇新聞報道,越看眉頭皺得越深。
大标題是冷血影後,拒不贍養親生父母,報道中點明具星兒小時候被人拐賣,直到她長大成名了,親生父母才通過電視找到了她,想認回女兒一家團聚,卻被拒絕。還說具星兒用錢打發他們,就是不認父母,現在具星兒父親身患絕症,女兒卻不願拿錢救治。全篇報道用了大量潛台詞,指明具星兒一直在台前做戲,什麼溫暖明亮的形象都是包裝演戲,私下冷血不孝,最後還諷刺的寫了句,不愧是影後,演技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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