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棒球作為團隊運動,還可以加強團體凝聚力和向心力,激發愛國心,提高集體榮譽感,所以在樂景看來,打棒球是一件一舉數得的運動。
樂景陷入了沉思,他該怎麼賺錢呢?
他的目光漫無目的的在書桌上飄蕩,突然,一張報紙映入了他的眼簾。
這張報紙名為《孟松小說報》,顧名思義,是一份連載小說的報紙,每周一期,上面刊登了各種各樣的通俗小說,多是西部淘金、流浪探險、男女豔聞等題材。
隻是以樂景來自後世的眼光來看,這些小說無疑都很過時,沒有什麼新意。
他靈機一動,他是不是可以給報社供稿?
十九世紀是通俗小說的黃金歲月,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輕松靠小說連載發财緻富,青史留名。
樂景沒有那麼大的野心,他自認自己也沒有那麼出衆的才華,他隻是想賺錢改變處境,讓母親和妹妹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。
既然是第一次投稿,樂景打算寫個短篇小說試試水。
所以,他應該寫一個什麼故事呢?
首先,華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。如果樂景現在是大作家,那麼他當然可以寫華夏題材的小說,向西方宣傳華夏文化。
但是樂景作為一個第一次投稿的新人,寫華夏背景的小說隻會被退稿。
傲慢的美國人可沒有耐心,來閱讀一個明不見經傳之輩寫的落後東方題材的小說。
所以,樂景就把小說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國家。
通俗小說有點類似後世的網文,趣味性是要占據首要位置的,就像大仲馬的《基督山伯爵》,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複仇爽文。
為了提高過稿的幾率,樂景也打算寫爽文恰爛錢。
樂景想了一會兒,決定寫一個借屍還魂的故事。
一個窮困潦倒的美國流浪漢死後附身到了英國伯爵身上,從而見識到了上流社會的種種驕奢淫欲,揮金如土,最後憑借自己的機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愛慕,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。
樂景自認整個故事沒啥藝術價值,就是純粹的爽文,其目的就是要滿足讀者希望不勞而獲天降橫财的爽點,隻要準确撓中他們的癢處樂景就成功了。
那麼,這個故事要起個什麼樣的名字呢?
樂景凝視着空白的稿紙沉吟許久,最後大手一揮,在上面寫了一個簡單粗暴但是無比吸睛的名字——《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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